近日,湾沚司法所工作人员前往芜湖市弋矶山医院,为一名因行动不便的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到期解除矫正工作。
该矫正对象秦某,因犯盗窃罪被判处缓刑一年。秦某在矫正期间积极配合监管教育,但因长期患有糖尿病、视力不佳,前段时间在骑电动自行车时不慎发生交通事故,导致身体受伤住院,日常行动极为不便。9月14日,秦某矫正期满,按照规定需进行解矫。为保障其合法权益,落实“解矫不遗漏、服务不断档”的要求,湾沚司法所主动作为,特地上门开展实地解矫。
在病床前,工作人员认真核对相关信息,向秦某宣读解除矫正决定书,履行必要的法律手续,耐心讲解刑满后的相关权利义务,勉励其以此为新起点,积极面对生活,做守法公民。秦某对司法所工作人员的贴心服务深表感谢,表示将珍惜自由,努力回归社会。
此次上门服务,既体现了社区矫正工作的严格规范,又彰显了湾沚司法所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民的工作理念。下一步,司法所将继续在矫正管理中注重人文关怀,确保特殊群体矫正对象在矫正期间和期满之后都能得到法律与温情的双重守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