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2020年1月18日,芜湖县法律援助中心接上级通知,要求从各律师事务所抽派执业律师成立法律援助团集中为上访的农民工讨薪提供法律帮助。援助团共有4名律师组成,确定由安徽青弋江律师事务所徐作勇律师、安徽汪贤文律师事务所李大军律师主办。 此时离蛇年春节仅有几天时间,但在该县某知名楼盘工地劳作一年的2000余名农民工合计达8000余万元的工资尚未领到,开发商与承包商相互推诿,引发群体信访事件。为此,有关部门要求承办律师引导农民工走法律途径,务必于1月19日前完成立案,春节前将工资发放到位,让广大农民工过一个安心愉快的春节。
【承办经过与结果】:
鉴于时间紧急,必须采取非常法律措施才能达到效果,为此,援助团研究了工作方案,决定以代表人诉讼的方式提起代位权诉讼,将工程承包方和开发商起诉至法院,同时申请先予执行,从开发商的售房帐户资金中直接将款划拨执行给农民工。确认好方案后,接下来就是准备诉讼,由于工程承包方涉及多家公司,必须分8件申请立案。此时临近春节,农民工来自全国各地,许多当事人已经回家,起诉所需的身份信息成了最大的问题,根据要求起诉状必须列清所有农民工的身份信息才能立案。最后经过诉讼代表人和施工单位的努力,于当晚9点完成所有立案所需材料,于1月20日顺利办理立案手续,并同时提交了缓交案件受理费和先予执行申请书。
法院受理后,即对开发商帐户采取了保全措施,承办律师及时向法院提交了代理意见,后经过多轮交涉,慑于法律的威严,开发商分次将8000余万元农民工工资转入农民工工资帐户。1月23日,开发商拖欠的工资全部发放到位。各律师又按要求向法院申请撤诉。等忙完这一切,第二天就是大年除夕。看到广大农民拿到一年的辛苦钱,诉讼代表人脸上绽放的笑容、返乡欢度春节轻快的脚步,广大律师也十分欣慰,觉得自己的付出——值!
【案件点评】:
这是一起通过法律手段解决信访案件的成功案例,为政府今后解决类似群体性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提供了宝贵经验。
一、政府高度重视,各部门协同配合是该案顺利立案、执行的关键。
该案属涉众性案件,涉及人数2000余人,金额8000余万元,是所有原告将近一年的工资,少则1—2万元,多达10余万元。加之临近春节,时间又紧。如果没有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很难想象能顺利解决。本案中,县政府分管常务副县长亲自主持召开协调会,要求相关部门全力配合律师通过诉讼途径解决问题。在一天的时间内要提交符合民事诉讼法的程序和实体要求的诉讼材料,困难很大,单是所有原告身份信息一一核实就需要时间,工资数额也不能有丝毫错误,否则将给被告留下口实。为确保材料详实准确,各部门进行了明确分工,由城建部门负责督促施工方提供准确无误的证据材料,由律师负责核实把关、汇总。立案材料递交法院后,法院专门开设绿色通道,各庭之间主动对接、相互配合,为及时先予执行赢得了时间。如果没有政府的高度重视,要想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完成立案并顺利执结几无可能。
二、勇于创新,申请先予执行不失为解决此类案件的一支利剑。
如何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关键要找到切入点,本案的症结是开发商资金调度出了问题,导致不能及时支付工程款,进而影响农民工工资不能及时发放。而开发商的商品房销售资金帐户内有足够资金,但该帐户资金属于政府监管资金,只能用于特定用途,但完全可以通过诉讼手段对该财产采取先予执行措施。《民事诉讼法》第106条、第107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的追索劳动报酬案件可以先予执行。据此,原告依法及时向法院申请先予执行。采取先予执行措施不仅可以确保工资能够及时兑现,也有利于督促开发商积极寻求其他途径筹措资金。该案实际兑现的资金只有部分是该帐号资金,更多的是开发商主动向其总公司汇报后从其他渠道筹措的,但司法的威慑力不容小觑。
三、巧用代位权诉讼,是打开该类涉众性案件的一把钥匙。
该案的请求权基础是拖欠劳动报酬,原告直接向法院起诉并无法律上的障碍,但起诉只能起诉施工企业,而本案的关键是开发商没有足额支付工程款导致其无法及时支付工资。如果只起诉施工企业,并不能解决问题。而截止到案发,开发商累计欠付各施工企业到期的工程款已达2亿多元,各施工企业考虑到工程没有完工,自己不愿出面起诉。鉴于实际欠款人和款项来源是开发商,受实际施工人直接向发包人讨要工程款的启发,代位权诉讼制度可以适用于本案。为此,原告在起诉状中将开发商列为被告,施工方列为第三人,诉状中以“第三人在欠付大量农民工工资情况下,却怠于向被告主张工程款,依据《合同法》第73条之规定,原告代位提起诉讼。”这一观点得到了法院的支持,很好地解决了农民工工资讨要无门的困境。
另外,该案还涉及诉讼代表人制度,由于原告人数众多,在如何罗列原告这一关键点上,律师和法官存在一定认识上的分歧。好在有各方面的重视和协调,最终使问题得到了妥善解决。
四、法律援助制度的优越性,得以充分彰显
众所周知,法律援助制度是为弱势群体提供无偿法律服务的一项重要司法制度,农民工是法律援助服务的重点对象,而因欠薪引起的追索劳动报酬纠纷、劳务合同纠纷是生活中的常见类型,具体到本案中,由于涉案农民工人数众多,时间紧、任务重,又是临近中国传统节日春节期间,芜湖县法律援助中心开通为农民工服务的“绿色通道”,严格依照《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安徽省法律援助条例》的有关规定,实行经济困难免审免证程序,及时立案、及时指派经验丰富的社会律师办理,快速化解并妥善处理了这一起群体性涉法涉诉信访事项,依法维护了农民工合法权益,社会成效显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