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游戏平台未成年人实名认证机制落实不到位需担责——张小某诉某游戏公司网络服务合同纠纷案
【基本案情】
未成年人张小某使用其母亲的手机在某游戏公司开发的游戏平台中下载游戏并充值10万余元。该游戏公司在识别玩家为未成年人后,未对未成年人的身份信息进行锁定,同时在进入游戏界面、未提示验证家长监护的情况下,提示未成年人玩家可以通过“编辑身份信息”的方式修改实名认证信息,从而消除未成年人的身份信息。为此,张小某父母代为诉至法院,主张该网络服务合同无效,并要求该游戏公司全额退还涉案游戏充值费用。
【裁判结果】
审理法院认为,从涉案游戏内容、充值打赏时间段、操作行为特征等事实可以认定张小某实施了充值行为。张小某作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大额充值行为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其监护人未予追认,故案涉网络服务合同无效。某游戏平台作为游戏聚合运营主体采取了实名认证机制,并统一代替了平台内游戏的实名认证机制,因此负有落实未成年人用户实名注册、登录的义务,但是根据查明事实可以认定其并未严格落实未成年人网络游戏实名制,存在较大过错。据此,审理法院判令案涉网络服务合同无效,某游戏公司退还部分充值款。
【典型意义】
未成年人大额游戏充值问题持续引发社会关注,同时也暴露出家庭监管的缺失以及网络平台在账号管理审核机制和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方面的不足。本案明确了网络游戏运营主体因未严格落实未成年人网络游戏实名制致使未成年人充值的,应负主要过错责任,有力督促了网络游戏运营主体增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意识,充分履行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法定义务。同时针对当前很多未成年人通过冒用家长身份等方式规避未成年人实名认证机制,进而引发网络沉迷、大额游戏充值等问题,在此提示家长要切实履行监护责任,加强对未成年人用网活动的关注,主动使用上网保护软件、未成年人模式等,妥善保管各类网络平台、支付手段的账号密码,切实防范未成年人网络沉迷,有效杜绝大额游戏充值等冲动性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