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顺应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时代要求应运而生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最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全局和战略高度定位法治、布局法治、厉行法治,创造性提出了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召开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确立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中的指导地位,这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进程中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的大事。
——摘自《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
十八届四中全会专门研究全面依法治国,出台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全面依法治国进行顶层设计、描绘了宏伟蓝图;党的十九大提出到2035年基本建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确立了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的路线图、时间表;十九届二中全会专题研究宪法修改,由宪法及时确认党和人民创造的伟大成就和宝贵经验,以更好发挥宪法的规范、引领、推动、保障作用;十九届三中全会站在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集中统一领导的高度,成立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工作;十九届四中全会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角度,对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提高党依法治国、依法执政能力作出部署;十九届五中全会在制定“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建议时,再次就全面依法治国作出部署,对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立法工作提出新的要求。
——摘自栗战书同志2020年11月23日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会议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时的讲话
习近平法治思想内涵丰富、论述深刻、逻辑严密、系统完备,就其主要方面来讲,集中体现为“十一个坚持”,即:
• 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
•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 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 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
• 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 坚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 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 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 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
• 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
• 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
——摘自《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