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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乡普法”第三期 走进农业经营主体

发布时间:2023-01-18 15:01来源:司法局

为进一步提升农业经营主体法律意识,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建设,维护农民群众切身利益,近期,陶辛司法所举办“荷乡普法”第三期活动,邀请陶辛镇24名种粮大户、家庭农场主等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培训座谈会。

农业经营主体不能只顾赚钱富口袋,还要学法懂法,用法律知识武装脑袋。‘’座谈会邀请皖江律师事务所主任王国庆,结合土地留转、合同纠纷等典型案例为农业经营主体宣讲法律法规,引导他们守法经营,诚信交易。同时为农业经营主体答疑解惑日常工作中遇到的法律问题,会上气氛较为热烈。我们学到了许多法律知识,特别是对非法经营有了清醒的认识,今后一定要守法经营……”粮户纷纷表示受益匪浅,增强了法律意识,也树立了社会责任感。

此次座谈会大大提升了各农业经营主体的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增强大家诚信守法经营、依法维权、理性解决纠纷的能力和意识。(奚静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