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7月29日,湾沚区人民法院发出本年度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禁止被申请人殴打、威胁申请人。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申请人及其近亲属。禁止被申请人在申请人的住处、工作单位或其他申请人经常出入的场所活动。责令被申请人立即搬离申请人住所地。
7月25日,申请人康某来到湾沚区人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据了解,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经人介绍相识结婚,在两人共同生活期间,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经常有口角之争,每次吵架被申请人都动手殴打申请人。为此,申请人多次向派出所报警。康某还向该院提供了手机录音(光盘一份),证明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在发生争吵后产生肢体冲突,被申请人扬言威胁要杀害申请人全家。了解到该情况,湾沚区人民法院第一时间审查立案,及时作出民事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并抄送至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民政部门等相关部门。
“家是遮风挡雨的港湾,而不是暴风雨的源头”,妇女作为家庭关系中的重要成员的一方,却往往成为家庭暴力的受害者。自《反家庭暴力法》首次设立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后,家暴受害者得到了制度性的保障。今年8月1日将正式实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进一步畅通人身保护令案件受理通道,做好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